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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开诊,大家都安心待在家,说明老百姓身体相对健康。特殊时期,有发热咳嗽等疾病,必须去国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这是保护病人,也是保护诊所人员,更是保护全社会。钱以后还有机会挣,怎么开工资,老板跟员工协商下,都能理解的,老板自己心里也有杆秤,什么员工值得给,给多少?(我朋友开诊所时候,员工小姑娘因小产回家休息,或者有事回家休息,一律工资照发,善待员工,也是善待自己)。想想湖北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心疼他们啊
最正确的做法,依法收集证据打官司,要回该你的劳动报酬。
最现实的做法,离开这个地方换个工作。
最无奈的办法,咬牙坚持,找领导诉苦,请求扶贫。
最高尚的做法,我是革命的一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工资什么的不要考虑那么多,饿不死就行,毕竟食堂吃饭的地方一定最后饿死。
这次抗击疫情,最凸显出来的就是医护工作者们,特别是那些自告奋勇支援武汉的医疗团队,在他们中间呈现出很多让人感动的故事。这些人当时的想法并不记较工资多少的。报酬,招感不动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的主观能动性,关键时刻还是靠爱国教育,靠传统美德!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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