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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一案,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问题出在哪里?或有隐情「韩公民疑遭朝方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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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0 2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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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韩公民涉间谍罪被捕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韩公民涉间谍罪被捕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朴槿...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韩公民涉间谍罪被捕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韩公民涉间谍罪被捕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一案,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问题出在哪里?或有隐情

今天,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前总统朴槿惠特殊活动费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撤销首尔高等法院的二审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10月31日,韩国检方以涉嫌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00万元)为由,逮捕了李在万和安奉根这两位朴槿惠政府时期的青瓦台实权人物。

对于朴槿惠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一案,韩国法院在一审行判决朴槿惠受贿罪名不成立,此前韩国上下一直认为是朴槿惠收了国情院的贿赂,虽然贿赂罪名没成立,但对国库造成严重损失的罪名是逃不掉的。但是在韩国法院的二审中,又推翻了一审的判决,认为朴槿惠造成国库损失的罪名不成立,但是挪用公费的罪名成立。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一案,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问题出在哪里?或有隐情「韩公民疑遭朝方枪杀」 发动机系统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今天韩国大法院对朴槿惠这一案件做出的判决,实际上又否认了之前二审的判决,也就是说朴槿惠的罪名依旧是造成国库损失。韩国法院态度的转变实际上对朴槿惠极其不利,因为造成国库亏损的罪名要比挪用公费重的多,这也就意味着朴槿惠面临加刑的可能。朴槿惠现在身上已经背负了三十多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再增加刑期,估计余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就算再能活,出狱也要等到一百多岁了。

不过朴槿惠对于加刑这种事情应该早就麻木了,因为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增加刑期。她对韩国法院的判决应该也是无动于衷了,因为判决结果一直在变,韩国法院的态度反复无常,但无论无何判决结果都会是有罪,只不过是罪名在变而已。现在朴槿惠是新老疾病同时缠身,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离开医院重新回到监狱了,她不需要再去担心法院怎么判决,而是考虑如何保重身体。虽然减刑无望,但还可以寄希望于总统特赦,当然,要先活到文在寅下台。

对于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28日被发回重审,如果一定要说有隐情,也已经脱离了党派斗争范畴,至少在事实认定的佐证下,只能是上下两级法院间,在该案司法裁量中的量刑立场之争,如果再牵强一点猜测,也只能与韩检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事件的责任量刑有关,对朴槿惠个人的未来影响并不重要了。

首尔高等法院把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与其亲信干政案合并量刑,使量刑结果并未体现受贿事实应有的量刑,这应该是司法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与量刑定罪在韩国司法体系特殊规定如何执行之争。从首尔高院的量刑立场看,毫无疑问,该院的量刑立场是选择自己自由裁量权,对朴槿惠受贿案已经认定的事实,选择以与亲信干政案合并定罪方式,使定罪结果等同于受贿无罪。

而国家大法院则以韩国司法特殊规定的,受贿案必须与其它案件区别审判为依据,驳回原判发回重审,无非就是使本案单独量刑定罪,其结果将会使朴槿惠刑期再延长一定期限,但在朴槿惠目前已经被定罪,已经再无翻身机会的结果看,其受贿案无论被单独量刑,对朴槿惠个人的未来影响已经无足轻重,这有点像对待战败的俘虏,是否再踢他屁股一脚一样,对那个俘虏的地位已经不重要了。

对于这种自由裁量权,与司法规定之间的立场选择之争,如果以纯粹的司法角度解读,毫无疑问,国家大法院的这次发回重审判决,其实就是对下属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立场选择的程序内纠错,这种程序是司法体系外任何他人无法介入的,好像与韩国的党派政治争斗已经不发生直接关系了。

如果一定要猜测这种判决中有什么隐情,或者直接猜测韩国大法院的这种立场,是否受到某种政治势力的影响,那也只能牵强的猜测,该院的这种立场判决,是不是在为韩国检方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事件中,另外的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追究做准备,通过强调对自由裁量权的约束,以司法公正的方式更严厉的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此打击当初执政的国家党政治势力,使其无力再与文在寅竞争权利。

但即使以这种猜测的角度去解读这种判决,韩国大法院也必须有绝对充分的法律依据,才敢做出这种判决,否则对其公信力的打击他们承受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再把这次判决猜测成文在寅的权力介入,似乎就有点过度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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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28日做出宣判,将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受贿案发回韩国首尔法院重审,这已经是朴槿惠案第二次被发回重审,以韩国目前的政治趋势来看,韩国大法院这种涉嫌拖延判决的做法或许还会继续。

韩国政治现状是,文在寅政府正在面临着严重的内困外焦,对内:韩国经济增长乏力,反对派又不断的掀起民众抗议活动,文在寅政府的支持率正在不断的下降,其正在经历执政以来的信任危机。对外:与日本关系激化,日本实施了对韩国的经济贸易管制措施,而美国则试图在新的贸易谈判中迫使韩国让步,韩国文在寅政府正在面临着严重外部环境。

在此环境下,韩国自由韩国党党首黄教安,又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韩国文在寅政府的一系列对内对外政策,肯定会形成一定的社会潮流而成为文在寅政府施政的掣肘,而黄教安仍然努力为朴槿惠无罪释放做努力,很明显此时不明确的政治方向,让韩国最高法院难以抉择。

回归朴槿惠案件,朴槿惠虽然被指责一些列犯罪而被弹劾下台,但到目前为止,朴槿惠依然没有对指责的犯罪罪责的任何一项认罪,而朴槿惠案闺蜜门干政事件中,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最近也有翻案的迹象,种种迹象说明,朴槿惠的案件,存在有很多嫌疑!

因此,韩国最高法院此时的明哲保身的做法,可以理解,也算是明智的选择?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28日对前总统朴槿惠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法院对她作出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朴槿惠二审判决中获刑5年。(11月28日海外网)

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终审发回重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国情院受贿案终审又发回重审,更让人惊诧莫名。朴槿惠案审理问题出在哪里,到底有什么隐情?对此,本人想表达三个观点。

第一,韩国法院葫芦僧>判定span>葫芦案。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和国情院受贿案,如果一审有问题,二审法院就应该纠正。终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是对一审、二审法院的彻底否定。一个案件发回重审也就罢了,朴槿惠一共涉及三个案件,居然两个案件在终审时都要发回重审,这会给外界什么感觉?无疑,很多人会认为,这不是朴槿惠的问题,而是韩国法院的问题,韩国法院要么全部、至少一审或二审存在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问题。

第二,韩国法院、韩国检方、文在寅政府涉嫌互相勾结,企图“拖死”朴槿惠。朴槿惠案件的审理,已经创造韩国的多项纪录:受审时间长,受审次数多,受审强度大……韩国检方将韩国法律用到极致,无论三次延长朴槿惠羁押期限,还是向法院多次求刑韩国现行法律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30年,两次驳回朴槿惠停止中止执行申请;韩国法院多次采取韩国检方意见,虽然韩国检方没有朴槿惠直接罪证,法院依然判决朴槿惠多项罪名成立;文在寅已经挖出朴槿惠的根根底底,包括朴槿惠的绯闻男友、重启“世越号”沉船事故调查等。外界早就有一种说法,韩国法院、韩国检方、文在寅政府互相勾结,企图“拖死”已经67岁的朴槿惠,现在两个案子发回重审,让人觉得真有其事。

第三,朴槿惠案件中政治因素太多、政治色彩太浓。众所周知,朴槿惠案件中主要是法律因素,当然也有政治因素,但政治因素一般被认为是次要因素。然而,三个案件中两个案件发回重审,也许会颠覆有些人的观念:政治因素取代法律因素。本来朴槿惠案件无论如何判决,都不会得到公众的认可;如果政治因素太多,甚至取代法律因素,韩国法院的最终判决,更不能令人口服心服。

朴槿惠的两个案件发回重审,媒体均认为朴槿惠的刑期还要加重。那么,朴槿惠案件到底什么时候审判结束,朴槿惠到底最终获得多少刑期,外界目前很难猜测,一切掌握在韩国法院手中,掌握在韩国法院、韩国检方和文在寅政府的密谋和勾结中。果真如此,这不仅是韩国法律的悲哀,也是韩国总统的悲哀、韩国这个国家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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