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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看了这则新闻以后,家居小帮觉得:面对这样的“闹剧”,航空公司方面在航行中应制止这种行为并全程监控行为人,避免进一步危害航行安全。而后把此类人列入黑名单,并且通报全行业。而乘客方面应做到“冷静观察情况、不跟着起哄、寻求机务人员的帮忙、必要时协助机务人员”。
此次“闹剧”的经过是这样的:闹事的乘客在飞机起飞后不久,情绪异常,声称自己遭人陷害,被下毒。机组人员人员应其要求广播寻求医生乘客的帮忙。后来,该名乘客起身并前往飞机前部驾驶舱的方向。乘务长发现其行为后,为了飞机的航行安全,与其他同事一起将该乘客控制在座位上并全程监控,直至飞机安全降落。
事件的处理结果:飞机安全降落目的地机场后,涉事男子被移交给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第201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里面的第二十五条:禁止在飞机机舱内做以下行为:1.吸烟;2.抢占座位或行李舱;3.打架、酗酒、寻衅滋事;4.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5.扰乱机舱内秩序,危及飞行安全等行为。而且针对这些行为,公安机关可依照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行为的根据轻重——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扣留等措施)。
在这次飞机闹事事件中,小帮为机组人员的冷静且机智的处理方式鼓掌。在保证飞机安全航行和其他乘客的安全前提下,有效地控制住了闹事人员,避免他做出进一步危害航班飞行安全的事情。
我是家居小帮,认同我观点的头条友们,请点个赞,关个注。么么哒(づ ̄ 3 ̄)づ
现在的人生活压力较大,故而引发部分心理素质差的人突发癫狂,一旦发病,各种幻觉都有可能出现。我是一个从医三十多年的医生,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安慰好患者,尽量让他平静,如没有伤害他人的举动,切忌将患者拘留,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我认为,目前社会对部分精神病患者关心不够,道致这些本没有能力自食其力的人流浪街头,以垃圾堆里的食品残渣为生。国家富强了,各地方政府应该多开一些免费精神病疗养院,收留这些流浪街头,无家可归的病人。
我见过两次枪毙犯人,第一次是83年的一天中午大概11点钟左右吧,记得那天是星期天,我在长江边的江岸上放羊,突然的一下子来了几辆车,下来好多公安和解放军,那时的我才上小学四年级,公安人员都是白制服白色大盖帽,不知道还有武警,只知道是红五星红领章的解放军。
看他们押着两个被反绑着的犯人从我旁边走过,有个犯人边走还边喊着今天好多人为我戴孝送行啊!另一个是被两人架着拖着走的。然后两人面向江水跪在芦苇荡的一片空地上,然后就是两声枪响,就像鞭炮声,那个被拖着走的犯人倒下就死了,那个叫喊的犯人倒地还在挣扎扭动,这时看到个医生过去,拿着个长长的剪刀在那人的头部那里搅了几下,那犯人就不动了。又来了几个人把两个死人抬走,装上车就开走了,前后好像也就不到半小时吧。他们走了我还特意去看了下现场,看到那里一大摊血,还有脑浆,一股子血腥味,农村孩子也没觉得害怕。只是有点呕心,中午都没胃口吃饭。
第二次是在江岸边的一座砖窑旁,乌拉乌拉的来了几辆车,看到有犯人知道又要枪毙人了,一大群人跟在车后面,边跑边相互叫喊着:去看枪毙人喽!我也跟着跑。看到那车子到了砖窑旁边就停住车,两人拖着一个犯人下车,还没走多远就听一声枪响,那犯人瘫倒在地上,有个医生去检查了一下,然后两人过来把死人抬上车就走了。后来还看过几次公判大会。
见过的这两次枪毙犯人都是风风火火的过来,又风风火火的走了,一点不像电影里的那种场景,很快的结束,就像没发生什么事情。只是好长时间好多人走夜路不敢从那过,有传言说那里闹鬼。又过了几年,砖窑被拆了,在那里建了座公墓园。
我在八三年偶然看见过一次枪毙犯人,至今想起我依然瑟瑟发抖。
那年全国严打,听父亲说:我们县公安局,隔三差五会在城中间的大广场,召开公判大会,每次都要宣判一、两个死刑犯;那些轻刑犯和刚遭逮捕的人犯,会被五花大绑押到公判会场去陪斩听候对自己的宣判;公判大会开完,死囚就会被押上刑车,带到一个叫“渣子坝”的刑场执行枪决。
我也不晓得具体哪儿叫“渣子坝”,更没有看见过枪毙人;只看见过我们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名打红勾的布告。
那天早晨十点多钟,我担小葱去城里卖完了,出城走公路正往家里赶,突然两辆“解放”牌货车,和几辆“北京”牌吉普车,开到我身边公路边的平坝停了下来,紧接着就用绳子拉起了警戒线,几个从大车上跳下去持冲锋枪的“公安兵”,面朝外持枪警戒。
我一看另一辆大车上,有一个被捆绑,胸前挂牌名字被打红叉被人控制的人,马上明白“这里马上要枪毙犯人”,于是靠上前去准备来一个先睹为快。
犯人胸牌写的是“反革命犯毛登友”。他早己被吓得瘫软,被两个公安左右一个拖到坝子中间,并被使拌子跪下。
马上从一辆吉普里,开门出来一个用军大衣捂脸的人,径自走向人犯的身后,接着听见“乓儿”的一声手枪响。那个马上脸不见人快步回到吉普车;那车本来就没有熄火,于是马上启动就把他装走了。
再说后脑勺被挨了一枪的人犯,等到提押他的那两个公安一松手,他居然不向前扑倒,而是前额沾满脑浆地回头看那两个公安。
气得其中一个公安鬼冒火,马上从警戒公安手里夺过一支冲锋枪,抵住人犯的头颅就是一梭子扣完;瞬间那头就不见了,只见躯干四支扑地。
一个医生来捂鼻示意人己就亡。
接着是行刑监刑队伍拆围离场,留下人来与被执行人犯家属交接尸体。
原来,枪毙人至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老刑场“渣子坝”早己是人山人海的临时变动。等到人们发现是这里纷纷赶来的时候,最早的也只见到行刑车队的返回启动,和闻到刺鼻令人作呕的人血味道。
我就算是胆子大的,只见一条人命在自己面前消失,而且是暴尸荒野尸骨不全恐怖血腥,也是连续好几天吃饭无味口不想干活无力做事。
所以,还是现在不公开执行死刑比较人道,尤其是注射死刑的那种。
八十年代中期,我在农村一所中学读高中。一天,学校里传闻要在一个叫“杀人冲”的地方枪毙一个强奸犯。
那是一件轰动全校爆炸性的新闻,因为我们长这么大,从未亲眼目睹此类事情。“杀人冲”距离学校有四五里路,那天又是个周末,许多胆大的学生和附近的群众都到那里去看。
上午十点左右,我们学生和闻迅赶来看热闹的群众到了目的地,现场人山人海拥挤在“杀人冲”附近的土坡上,远远的看着,等待执行死刑犯的那一刻。
枪毙死刑犯的地方,就选在“杀人冲”挨近公路边的一个低洼地带。周围一两百米空旷之地不许围观者挨近,只见几名军人扶着接近瘫涣走不动路的罪犯,一步一步走向刑场。在经过几名军人的一番操作处理之后,在犯人的背后划上圆圈,只见一名军人握枪朝犯人的背后射去,一声枪响,犯人应身倒地。
行刑的那一刻,山坡上围观的人群静悄悄,有的可能被吓傻了,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直视场面,有胆大的,就往山下走,到刑场附近观看。我们也是胆小,只能远远的看着。
大约过了几十分钟,就有家属匆匆过来收尸了。
我们听说,这个被枪毙的人,是我们区(那时叫区,现在叫镇)的一个30几岁的年轻人,姓吴,惯犯,犯了强奸罪,由于性质特别恶劣,在本地连续有几起强奸案,民愤极大,经过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八十年代的时候,农村偷牛盗马、入室抢劫、强奸妇女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政府为了杀一儆百,凡民愤极大的抢劫杀人犯和强奸犯,一经核实并报中院批准,达到枪毙的,行刑的地方就选择在作案之地执行,以示警告那些正在或准备犯罪的人尽快收手。
从那次在本地看到枪毙死刑犯的场景后,好像又过几年,也是我们地方的,一个公社(相当于乡)的武装部长,犯了强奸罪。但是,他作案之地不在农村,听说是在另外一个城市,后来,拿到他作案的城市去枪毙,我们也只是从贴在街上的公告知道的。
如今过去几十年了,当年当学生的时候,目睹现场枪毙人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现在回忆起来,还心有余悸!
朋友们,执行枪决死刑犯的场景你们也曾看到了吗?那种场面是不是令人起到一种警醒的作用!
死刑犯离开人世的最后一站,一般是废弃的破砖窑,或者,垃圾填埋场附近,这种感觉很凄凉也很恐怖,若人心里对他们有恨,我想,人们看到这样的场景,除了害怕,没有一丝同情和怜悯,毕竟,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曾经给社会留下的很痛的记忆。
我们小城的刑场是一个废弃的砖窑,曾经是一个荒凉的所在。一个取土的陡坡下,有一片相对平整的地方,很多罪犯,在那里走完了一生,随着砰的一声枪响,生命戛然而止,罪恶得到应有的惩罚。那块土地好像不怎么长草,偶尔有几棵也瑟瑟发抖的样子。有小孩儿,在那些土里捡到过子弹壳和子弹头儿,他们把壳儿放嘴边吹,孩子们什么都不怕。
我倒见过胆大的牧羊小孩儿,在陡坡底下乘凉,他说,坡上头是他家里的麦田,有枪毙人的时候,麦田会被踩平一大块儿,他爸都气病了。
枪毙人的时候,人们好像很兴奋,罪犯被带下来的时候,人群里发出各种声音,罪犯被架着跪下的时候,人们屏住呼吸等待那个时刻到来。罪犯铁青的头皮,蜡黄的脸,生命陷入绝境时的表情,被击穿的脑壳,令人感到震撼而难忘——也都是爹妈的孩子啊!
有时候,我想,为什么,人们喜欢围观枪毙人的呢,刺激?
人最怕的就是死,自己最怕的事儿,摊到别人头上,心里就好奇,就想看那些人什么表情,什么样子,这不是幸灾乐祸,这是好奇。
我初一还是初二(89.90年)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观看审判现场,地点就在镇电影院。
小孩子那时候懂个屁,还交头接耳嘻嘻哈哈,我那个班座比较靠前。印象很深刻,宣判死刑的时候,那几个腿都软了,是几个人架着出去(警察还是武警忘记了),那时真的是鸦雀无声。多少也知道死代表什么。
刑场离我村不远,附近村民都去围观(那个刑场用了很久),那天我也去了骑着自行车去的,我爸没反对,或许他要知道我不能违法。
警戒线决不能越半步,山头还架有机枪,刑场几百米开外就有个军营,记得非常清楚,行邢人黑眼镜口罩,摸下后背后就一枪头也不回走了,接着来几个人
(警察还是武警或许军人忘记了)朝尸体踢,记得好像还有动的,然后补枪。
这事对我影响很大。绝不触碰刑法。
我记着有这么一个新闻:一个女子坐公交投币1块钱,公交上显示需要投2块,按规定应当再投一元钱才能继续乘坐公交,司机让她再投一元钱,不然就下车。
女子不肯,不仅不肯,还打了司机一个嘴巴。司机考虑乘客安全,没有回手,而是把车停在路边,报了警。而女子则因为这个行为,被判了四年刑。看这个,你们觉得应该判几年?
任何事,不要任性,尤其涉及公共安全,更要冷静。不然,会害人更害己。
唉!说三点感受
第一:警方处罚力度欠佳,像这种妨碍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打人破坏公物,就应该好好惩罚,好歹也得行政拘留吧,另外处罚款,给司机大哥精神补偿,不仅仅道歉赔偿公交损失那么草草了事,对于一个做错事的人来讲语言的反省,道歉是最虚伪的,最不靠谱的。
还记得2018年10·28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吧,就是因为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导致,一车的生命啊!多少个家庭因为野蛮无知的乘客给扼杀摧毁了呢?最近乘客大闹公交车司机事件经常发生,真是越来越嚣张,应该出台相应法律严惩这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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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作为乘客,连基本素质都没有。你着急办事你打飞的啊!你自己开车去啊!坐什么公交车。开过车没有?交通规则不用遵守?车开在大马路上避让是常事。经站必停是公交车公司对每位司机的要求。车上那么多乘客,经你这么一闹腾,浪费别人多少时间?你赔得起吗?个个像你这样,你早就被人爆头了,司机打份工容易吗?他仅仅是正常安全驾驶,你有多牛这么欺负人呐?你发什么神经为难司机呢?你把整车人的生命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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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服务行业不>轻易/p>
公交司机不容易,作为司机他要遵守交通规则,要遵守公司工作准则,打份工而已,请多多体谅理解他们的工作,在外打工谁肩上不是扛着孩子老婆一个家呢?多点理解少些抱怨,和睦相处,社会>调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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